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它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实践与发展
2025年12月27日,广东省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龙某危险驾驶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典型案例,该案例是践行“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生动体现,其典型意义在于创新性地构建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实质性审查”方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实质审查“交通事故”构成要件,精准把握
危险驾驶罪保护法益,清晰区分“未侵害法益不构成犯罪”及“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同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实现了刑事处理与行政处罚的无缝对接,确保罚当其责,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25年12月30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入选
人民法院案例库。该案例中,法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精准把握未成年人情感与心理的特点和需求,依托“家教指导”“心理疏导”“判后帮教”等机制,将刑事司法审判、犯罪行为矫治、心理干预疏导深度融合,帮助被告人减轻心理负担、重返校园并成功考取大学。案例典型意义在于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院如何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从理念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司法实践,体现标本兼治、机制创新和延伸服务,为同类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有益借鉴和实践参考。
2025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
刑罚执行监督为主题发布第六十批
指导性案例,案例共三件。本批案例聚焦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质效,涉及“因同一犯罪事实再审后仍宣判缓刑,已执行的缓刑考验期是否应扣除”等重点问题。最高检表示,此举体现了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宽与严的适用边界。案例内容包括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和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两方面,旨在纠正“乱作为”、防止“不作为”,促进罪犯改造并维护司法公正。
2025年12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法院审理的蕙兰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蕙兰长期遭受
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收到村民联名摁有111个红手印的请愿信请求从宽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遭受长达十余年家暴,具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人身危险性不大,依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
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后,法院联合
妇联、社区、学校进行了持续帮扶。此案体现了落实“该宽则宽”原则,兼顾法律尺度与司法温度。
2024年至2025年,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沈某等7人污染环境案中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犯罪团伙非法倾倒约275吨危险废液,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引导侦查,通过侦查实验再现污染路径,完善证据链条。在诉讼中区分单位责任与个人罪责,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并启动
民事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全额缴纳325万余元。2025年9月12日,法院以
污染环境罪判处主犯沈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其余5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为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这一政策,特制定本意见。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总体要求
1、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2、要正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切实做到宽严并用。既要注意克服重刑主义思想影响,防止片面从严,也要避免受轻刑化思想影响,一味从宽。
3、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贯彻落实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准确定罪量刑。从宽和从严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4、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尤其要根据犯罪情况的变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时调整从宽和从严的对象、范围和力度。要全面、客观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以及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注重从严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对于犯罪性质尚不严重,情节较轻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从宽处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5、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同时,必须充分考虑案件的处理是否有利于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瓦解犯罪,化解矛盾,是否有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要注意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明裁判理由,尤其是从宽或从严的理由,促使被告人认罪伏法,注重教育群众,实现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