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课司大使
官名
宣课司大使为中国明清时期设置的税务官职。始置于明代,清代沿置,主要负责税收事务。清代于江苏江宁府聚宝门及龙江关各设一员,官秩为从九品,负责掌管当地税收事务,属知府直接管辖的下级官员。
清代于江苏江宁府聚宝门及龙江关各设一人,秩从九品,掌税收事宜,为知府之属官。
参考资料
宣课司大使.中华文史网.2013-11-05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4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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