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司
古代的监司机构
宣抚司是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朝廷在地方设置的监司机构,始见于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年)陕西路宣抚使设置。其职能包括传达诏令、安抚军民及处理地方事务,
元代
改设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配置
达鲁花赤
、宣抚使等职,明清沿袭此制并由土司世袭。
元忽必烈设置十路宣抚司,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有
达鲁花赤
、宣抚使、
同知
、副使等官。
明、清沿置,皆土司世袭官职。
民国后,仍有
宣抚使
等官。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
.国家民委政府网站.2025-10-18
【汉中故事】 王景元|| 征西幕府和吴园遗址
.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站.2022-12-19
历史上的康区土司制度(三)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3-03-2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5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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