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宝钞大清宝钞王茂荫提出兑现改革方案被载入马克思《资本论》,成为古代纸币历史的重要实证。
内宝钞局昼夜赶工造纸币,但因战乱未能扭转纸币体系崩溃趋势。
元朝设立
交钞提举司统管纸币发行,初期建立准备金制度要求每发行一锭(50贯)纸币需储备白银半锭。明朝采取更集中的管理模式,洪武年间规定宝钞由
户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设立
行用库管理兑换。崇祯年间增设的内宝钞局由
工部直辖,专门负责钞纸生产与防伪工艺。
清代纸币发行权收归
户部钱法堂,设立
官银钱号负责宝钞与铜钱的兑换业务。咸丰年间规定各省设立分局推行宝钞。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财计二》记载崇祯十六年
蒋臣提议行
钞法,建议每年发行三千万贯宝钞并允许兑换铜钱,促使朝廷设立内宝钞局试行。
马克思。
《元史·食货志》记载至元二十四年发行至元宝钞时,规定新旧钞兑换比例为1:5。明代《
明会典》载有洪武八年(1375年)颁布的《行用宝钞条例》,规定伪造宝钞者斩首、告发者赏银二百五十两。
元代后期因战争耗费超额发行纸币,至正年间(1341-1368年)钞十锭(折合约5万文)仅能购米一斗。明代宝钞自永乐年间(1403-1424年)开始贬值,宣德七年(1432年)米价涨至宝钞五十贯一石。
清代宝钞因缺乏兑现机制,咸丰年间(1853-1861年)京城银号拒收导致市面流通停滞,至同治元年(1862年)完全退出流通领域。三朝宝钞最终均因财政透支发行、缺乏金属货币支撑而失败,客观上推动明清时期白银货币主导地位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