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亭侯
汉朝列侯爵位中的亭侯等级
宜城亭侯东汉至三国时期列侯爵位的第三等,属于食邑规模最小的亭侯级别。该爵位由朝廷按功勋授予,具有正统性象征价值,建安元年(196年)刘备因曹操表封获封此爵,曹魏时期韩暨因辅佐曹丕称帝获封宜城亭侯。亭侯虽不涉及实际治权,但与食邑户数挂钩,体现受封者的俸禄待遇。蜀汉建立前,刘备保留该爵位长达23年,直至进位汉中王
历史沿革
汉代沿袭秦二十等爵制,列侯(原称彻侯)为最高爵位。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确立县侯乡侯、亭侯三级分封体系曹操通过掌控汉献帝实施爵位封授,使亭侯成为表彰功臣的常用爵级。
爵位等级特征
代表人物
刘备:建安元年(196年)因助曹操消灭吕布,经曹操表奏获封,直至建安二十四年(219年)自立汉中王仍保留该爵。其爵位文书完整保存于《三国志·先主传》
韩暨:黄初元年(220年)曹丕称帝后,封韩暨宜城亭侯,后升任太常并晋爵南乡侯。其封爵体现曹魏初期对汉制的沿用
封授机制
政治象征意义
汉室法统。曹魏延续汉制封授韩暨宜城亭侯,体现政权合法性构建需求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27 22:5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爵位等级特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