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仓是唐代国家财政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由正仓、转运仓、军仓、太仓、常平仓、
义仓六类构成,承担兵饷供应、官禄发放、粮价平准、赈贷救济四项职能。正仓作为地方税粮收纳主体,在州县设仓廒储存正租;太仓作为中央储备库设在
长安河西道正仓储量已达70万石。
敦煌出土文献显示司仓参军等职官分层管理仓储事务,
吐蕃占领时期仍保留
仓曹官职维系运转。
设有六类功能性仓廪:正仓直接收纳田租丁税,州县各置仓廪;
太仓作为中央储备设于两京;军仓供应边镇戍卒粮饷;转运仓沿运河设置实施分段运输;常平仓通过籴粜调控粮价;义仓专司灾荒赈济。各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正仓与军仓需接受户部度支司年度审计。
州级设司仓参军主管仓储出纳,
敦煌文书记载沙州司仓参军负责仓粮征收、账目勾检及转运调配。军仓系统实行独立管理,豆卢军军仓由
节度使直接掌控收支。吐蕃时期创制仓曹职官统管官仓、寺院仓及军仓,归义军时期延续该管理模式。
正仓与军仓构成边镇粮饷供给主体,天宝八年张掖正仓储粮70万石专供河西军需
玄宗年间全国常平仓储粮逾460万石。义仓按亩征收粟麦备赈,贞观二年确立每顷纳粟二升的征收标准,
安史之乱前全国义仓储粮达460万石以上。
洛阳含嘉仓遗址发现仓窖287座,窖群东西长612米、南北宽710米,窖间距3-5米,窖底检测出唐代稻谷碳化物
水陆联运敦煌莫高窟出土文书记载沙州正仓天宝年间年收粮12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