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朔县始设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为
宁夏府所辖县份,县治初驻宁夏府城(今银川市兴庆区)。民国时期隶属朔方道,1929年后改属
宁夏省,经历多次县治迁移,包括新满城(今银川市金凤区)、永宁县望洪堡、
青铜峡市瞿靖堡及
小坝镇等地。该县管辖范围覆盖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1960年撤县设立青铜峡市。
清雍正二年(1724年)十月,清廷以宁夏人口繁庶为由,裁撤宁夏卫改设宁夏府,同时设置宁朔县与
宁夏县作为府治。县署初设于宁夏府城(今银川市兴庆区),管辖范围包括今银川市西夏区、永宁县部分地区及青铜峡市北部区域。乾隆年间《银川小志》记载该县与宁夏县同为宁夏府核心行政区域。
1912年民国建立后,宁夏府更名为
朔方道,宁朔县仍属其管辖。翌年县治迁至新满城(今银川市金凤区)。1932年行政中心迁至王宏堡(今永宁县望洪镇),1941年再迁瞿靖堡(今青铜峡市瞿靖镇),1943年最终定治小坝镇(今青铜峡市裕民街道)。1929年宁夏建省后,该县成为辖属十三县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宁朔县划归
甘肃省管辖,1954年改隶宁夏省,1958年转属
宁夏回族自治区。1960年8月15日经
国务院批准撤销宁朔县建制,其行政区域整体并入新设立的青铜峡市。原县治小坝镇现为青铜峡市
裕民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