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评估是以检查学生在特定教学条件下对知识领域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测评类型,涵盖形成性评估、
终结性评估和课程评估三种实施目的。形成性评估通过阶段性测评激励学生学习并给予反馈,终结性评估用于检验阶段性学习成果,课程评估则为课程调整提供依据。评估方式包括校外统考与教师评估,其中教师评估可通过课堂问答、作业分析等途径更全面反映学生学习状况。
③课程评估。利用测评得到的比较集中的信息,可以提出修改课程、调整课程和加强课程的意见。学业评估的作用还在于提供信息,便于与家长联系;使地方教育当局和社区了解学校的办学状况;以及通过系统的学业评估、成绩记录等过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学业评估可以通过校外统考和教师评估两种方式进行。校外统考是指课程结束后举行的校外统一考试,由统考机构命题进行,其测评的结果只能反映学生最终学习状况。教师评估是主要的学业评估,可以全面地反映出学生的学习状况,包括校外统考无法反映出来的各个方面。学业评估的个人结果不应公布,只应以简单明了的评估报告形式告诉家长。但是学生集体的总体评估情况应予以公布,以便让社会和公众能够对学校的办学状况或地方教育当局的工作状况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