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定路是元代
云南行省设置的边疆行政区划单位,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正式设立。其治所位于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辖区以金齿百夷(傣族先民)为主要居民。该路隶属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管辖,行政层级为行省直辖的路级单位。作为元代行省制度改革的产物,孟定路的设立标志着云南边疆地区由军事管制向郡县制过渡。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制为
孟定府。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孟定甸归附
元朝,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正式设置孟定路。该路是云南平章政事
赛典赤·赡思丁推行
行省制度的产物,取代了原军事统治时期的万户府制度。作为元代云南行省直辖的52个路级建制之一,与谋粘路、六难路等并列于边疆行政区划名录。
孟定路行政层级属路级单位,下辖州县建制未见明确记载。其辖区涵盖今云南省西南部
耿马县西部及周边区域,行政归属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管辖。元廷在此设置军民总管府,实行土流并治的治理方式。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军平定云南后,将孟定路改制为孟定府。这一改制标志着该地区从元代路级建制向
明代府级建制的过渡,其治所位置延续至现代孟定镇。
清代沿袭明代建置,形成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划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