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
孝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根据《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行政机构,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该局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现任局长为刘代菊。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政策法规,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文化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及市场监督,指导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体育赛事及全民健身计划实施。2025年,该局主办了孝感麻糖米酒文化活动周,并参与了国际篮联三人篮球国家联赛孝感站等赛事的组织工作。同年部门预算包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专项经费涵盖文物保护、送戏下乡等项目。该局还督导了市体育中心场馆提升改造工程。2024年,因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签订赛事服务合同,被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
历史沿革
2019年2月,在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和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3月5日,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挂牌,副市长张志敏与首任局长于斌共同揭牌。2025年3月5日,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挂牌成立,副市长张志敏为其揭牌。至此,新组建的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事业管理局)、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现任领导
刘代菊 局长
张璟 副局长
张少武 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仁亮 副局长、党组成员
谢军甫 副局长、党组成员
周谦 副局长
程天海 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大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修银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事业发展
孝感市文化中心、应城市文化中心和孝昌县文化中心已经全面建成开放,云梦祥山博物馆成为全省县级文化场馆典范。全市共建有公共图书馆8个、文化(群艺)馆8个,公共博物馆14个,城市书房30座以上。在全市2786个村的建成19536只“村村响”喇叭,应城市、安陆市、云梦县和孝昌县完成应急广播建设工程,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打造市图书馆“澴川大讲堂”、市博物馆“孝礼雅塾”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连续举办十四届楚剧展演活动,各专业剧团送戏下乡每年近2000场,公益电影年均放映3万余场。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22平方米。
全市A级景区从2019年的22家增至45家,其中4A级景区14家。2025年上半年接待游客2898.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4.09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73%,位居全省市州第四位。引进华强方特孝感文旅项目、槐荫“船说”夜游项目等重大项目。打造了孝文化旅游节、安陆银杏文化旅游节、大悟红叶文化旅游节等系列主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
云梦睡虎地秦墓入选“国家百年百大考古发现”,郑家湖墓葬出土的“中华第一长文觚”震惊学界。全市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4个,国家级非遗项目6项、省级非遗项目27项。楚剧《淬火》获湖北省屈原文艺奖,音乐剧《孝・感天地》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成功举办2023中国·孝感马拉松比赛和孝感市第六届运动会,打造了“庆元旦”迎春长跑暨健步行活动、“舞动澴川”龙舟邀请赛等品牌体育赛事。积极筹备2026年湖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成功承办国际篮联三人篮球U21国家联赛等顶级赛事。“赛事+旅游”模式获全省推广。
下一步将实施重点项目攻坚、景区提质赋能等“六大行动”。深化文化惠民,打造“一县一品”特色活动。推动“孝文化+生态旅游+康养业”深度融合。建设体育强市,构建“四级赛事体系”。
所获荣誉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主要职责
(一)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产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市性的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管理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五)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六)管理文艺事业,鼓励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七)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开展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八)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抓好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推动电视剧行业发展和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统筹落实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政策法规、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财务科(审计科)。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和资产管理。
(四)资源开发科。落实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智慧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科技融合发展规划、科研创新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特色文化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体育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承办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以及绿色旅游饭店申报评定。
(五)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和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新型业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市区域、特色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养文化和旅游、体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对外投资和贸易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体育装备技术提升和标准化建设。会同统计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管理职业性商业性赛事工作。
(六)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基础设施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对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承办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及体育有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七)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抓好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抓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旅游便民惠民和志愿服务。拟订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和扶持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
(八)文物与非遗保护科。拟订文物、博物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利用、考古工作等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承办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
(九)广播电视科(宣传推广科)。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机构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和使用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宣传推广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的整体宣传及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务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外发布新闻和舆情信息处置。
(十)体育管理科。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全民健身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工作。组织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参加省级以上群众比赛。管理社会体育组织。组织建设全市青少年竞技体育培养选拔输送体系。推进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开展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和竞赛。管理青少年运动员。做好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协调体育训练科研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行政编制
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3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历任领导
胡飞:局长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8 17:2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