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何(961-1004年),字汉公,蔡州汝阳(今河南省
汝南县)人,
北宋官员。与其弟
孙仅、
孙侑并称“荆门三凤”,淳化三年(992年)状元及第,官至判
太常礼院。
咸平元年(998年),孙何向
宋真宗献“任人唯贤”的《五议》,即皇帝应选派有胆略的文职大臣执掌兵权;世家子弟应送入太学接受教育,贫穷家庭的优秀书生应由州、县推荐任用;禁止花钱买官禄;恢复考试录用制度;推行乡饮的宾仪制度,尊重读书人;按才能任命官员,不应凭恩典照顾提拔升级。真宗对此深表赞同。
咸平二年(999年),孙何再次上奏,改革人事制度,裁汰冗馀官员;调整国家职能部门,把三司所辖的部门和机构归还给户部,逐步恢复
六部,各司其职。这些建议被真宗采纳。同年冬,孙何随同真宗巡视
大名府(汴京的门户,今河南、河北的交通要塞)。途中,宋真宗向孙何咨询边防局势和对策。孙何列举当时军队、政府腐败,将帅无能,守关统帅贪生怕死,边将守城轻敌等一系列弊病。真宗十分嘉许,并根据孙何建议,将守关边将
傅潜以抗敌畏缩不前和贻误军机的罪名给予惩处,流放
房州。
景德元年(1004年),孙何奉旨回京任太常礼院士,执堂三班院。又嘉升为
知制诰,赐金腰带、紫蟒袍。孙何因操劳过度,身染疾病,英年早逝,年仅四十四岁。
孙何一生笃古好学,著有《两晋名贤赞》《宋诗十二篇》《〈春秋〉意》《尊儒教仪》《驳〈史通〉》《西桓集》及《孙何文编》四十卷。有《读杜子美集》等存世。《
宋史》为其列了传。孙何、
孙仅、
孙侑三兄弟著作集大都亡佚,现存著述通过辑佚获得33篇,包括诗歌11篇、散文22篇及残诗十一句。
孙何作为'荆门三凤'之一,在
荆门市文化符号评选中被纪念。孙何是
北宋时期考中'
三元'(
解元、
会元、
状元)的六人之一。后世评价孙何为官清正,受到民众颂扬。孙何的作品大多亡佚,但通过辑佚获得现存著述3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