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孙,汉语词语,拼音为zǐ sūn,注音为ㄗˇㄙㄨㄣ,指儿子和孙子,也泛指后代,或单指儿子。该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尚书·洪范》载“子孙其逢吉”、《诗经·周南·螽斯》称“宜尔子孙振振兮”,均以宗族延续为核心语义。其内涵包含实体后代与权力世袭双重指向:《列子·汤问》中“子孙荷担者三夫”描述家族劳力传承,贾谊《过秦论》以“子孙帝王万世之业”喻指政治权力延续。明清时期《红楼梦》所述“子孙虽多,竟无一个可以继业者”则强化了家族延续的语义特征。该词语义结构在历史衍变中逐步形成。汉代文献延续先秦基本含义,隋代《隋书·西域传》出现特指儿子的新用法,至明清发展为双义并存模式。清代《儿女英雄传》等作品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亲属称谓的稳定性。
汉
贾谊 《过秦论》上:“自以为 关中 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战国策
触龙说赵太后》:此其近者祸及身,远者及其子孙。岂人主之子孙则必不善哉。
宋 吴曾 《
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侍郎于京师,遇乡人至,必命子孙出见,而列侍焉。”
清
徐士銮 《宋艳·瑕类》:“初, 沉伦 家破,其子孙鬻银器,皆 钱塘 钱 氏昔以遗中朝将相,皆花篮、火筩之类。”
清
文康《儿女英雄传》第一回:“便是将来的子孙,有命作官固好。不然,守着这点地方,也还可以耕种读书,不至冻饿。”
《
隋书·
西域传·附国》:有死者……子孙不哭,带甲儛剑而呼云:我
父为鬼所取,我欲报寃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