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进子口半税
清代进口洋货附加关税名目
复进子口半税是清代海关对进口洋货征收的附加税种,税率为正税之半。该税制要求进口洋货在进入内地口岸销售时,除缴纳正税外需另行缴纳子口税,海关及口岸税务部门会为纳税货物开具票据作为通行凭证。作为关税管理系统的重要构成,其征收规则在《汉语大词典》等典籍中有明确记载,反映了清代涉外贸易的税收特征。
历史背景
作为海关税收的特殊形态,复进子口半税的产生与清代涉外贸易政策直接相关。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税种的确立标志着清政府针对进口商品建立的多层级征税体系。海关在洋货进入内地流通环节时设置子口税,既是对传统税制的补充,也是应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制度创新。
征收规则
征税标准以货物缴纳的正税为基准,按50%的比例收取附加税额。具体执行中包括两个关键环节:
实施特征
征收流程具有明确规范性: 纳税人持进口货物完税凭证向海关申报税务官员核对货物品名、数量及正税缴纳记录按正税金额折算附加税额并开具专用票据持票货物可在境内各口岸免检通行
这种票据管理制度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同时提高了海关的监管效率。
制度影响
作为特殊历史时期的征税方式,复进子口半税的实施具有双重效应:
清史研究显示,该税种在光绪年间达到实施高峰,年均征收额约占海关总税收的12%。其票据管理方式为民国时期统税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实践经验。
参考资料
清史百科详情.qinghistory.cn.2014-10-20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4 07:51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征收规则
实施特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