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
亲属称谓
女儿是由父母生育或通过收养、再婚形成的女性子女,包含亲生、继女和养女三种类型,其权利义务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作为亲属称谓,该词既可指代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关系下的女性后代,也可扩展指家族女性成员,如“王家女儿”,并存在“千金”“令嫒”等传统敬称。
基本解释
如:昔作女儿时。——《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例句
我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We have a son and a daughter).
女儿总是小心翼翼地帮妈妈把菜端到餐桌上。(The daughter often help her mother to put the dishes on the table with great care).
(1) [daughter]
(2) 某人直系血统或过继的下一代女性
(3) 一个家族的女性下一代。
王家女儿、张家女儿、李家女儿
(4) 自起源或出身衍生而来的似属于女性的事物
她始终怀有一颗女儿心。
(5) [girl]∶女孩
昔作女儿时。——《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详细解释
参考资料
资料.汉典.
继女和养女的区别.律临.2022-05-25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7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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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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