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赵给事使君留赠李婺州舍人兼谢舍人别驾之什》是唐代诗人
刘长卿创作的奉和诗,收录于《全唐诗》卷一百四十八,作为酬赠相关官员的应和之作。作品以五言体式写成,延续刘长卿“
五言长城”的气韵流畅风格。
刘长卿(约公元709—789年),字文房,河间(今属河北)人,唐代天宝进士。青少年读书于嵩阳,天宝中进士及第。肃宗至德年间任监察御史,后为长洲尉,因事贬潘州南巴尉。上元东游吴越。代宗大历中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转运使判官,任淮西鄂岳转运留后,被诬贪赃,贬为睦州司马。德宗朝任随州刺史,叛军李希烈攻随州,弃城出走,复游吴越,终于贞元六年之前。因官终随州刺史,世称刘随州。其诗气韵流畅,意境幽深,婉而多讽,以五言擅长,称“五言长城”。有《刘随州诗集》。词存《谪仙怨》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