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情
汉语词语
夺情(拼音:duó qíng)是中国古代礼制术语,字面意为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实指官员因国事需要未满丧期即被朝廷强制起复任职的制度,表现为皇帝以国家权益为由剥夺官员离职守制的“私情”。该制度涵盖爵位继承、边疆治理等军政事务,明代将其划分为中央肱股要臣、军务文臣等类型。
解释
①谓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②犹夺服。
出处
①谓减少居丧期间的哀痛之情。
《魏书·礼志三》:“夫聖人制卒哭之禮、授練之變,皆奪情以漸。”
②犹夺服。
《周书·王谦传》:“朝議以 謙 父殞身行陣,特加殊寵,乃授 謙 柱國大將軍。以情禮未終,固辭不拜。 高祖 手詔奪情,襲爵 庸公。”
《警世通言·况太守断死孩儿》:“﹝ 况鍾 ﹞因丁憂回籍,聖旨奪情起用,特賜馳赴任。”
《清史稿·穆宗纪一》:“ 李續宜 母喪,詔奪情署 安徽 巡撫。”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8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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