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寺博士
清代正七品太常寺属官
太常寺博士为清代太常寺下属职官,属掌管宗庙礼仪的基层文官体系。该职官沿革可追溯至元代太常礼仪院博士,清代沿置后隶属太常寺博士厅。据顺治元年(1644)铨选制度规定,太常寺博士须任职满两年方具备考选监察御史资格,在官僚晋升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作用。
历史沿革
元代始设太常礼仪院博士,作为管理祭祀礼仪的专职官员,其品级定为正七品。该职官为太常礼仪院属官,属太常寺系统职官。明代沿置该职官时改隶太常寺,清代继续保留太常寺博士建制,并设博士厅作为具体办事机构。元代太常博士作为太常礼仪院博士的省称,与清代太常寺博士同属太常寺职官体系,虽朝代不同但职官性质存在沿革关联。顺治元年(1644)规定,太常寺博士与中书科中书、行人司行人、大理寺评事等官职并列,需历俸二年者方可考选给事中和监察御史。职官体系虽历经朝代更迭,但核心职能始终围绕国家祭祀礼仪事务展开。
职掌与职能
作为太常寺属官系统的重要组成,太常寺博士具体负责:
其职能行使需与太常寺卿、少卿等上级官员协同配合,定期参与天坛地坛等国家级祭祀活动筹备工作。
选拔与升迁
依照顺治元年制定的《考选御史例》,太常寺博士的任用与晋升遵循严格制度:
该晋升通道使太常寺博士成为清代文官体系中的重要过渡性职位,约45%的监察御史出自此类基层礼官群体。
品秩与关联
清代太常寺博士的官秩保持正七品,与翰林院编修、国子监博士同级。其职官体系内存在多重关联:
与元代职官体系相比,清代太常寺博士的祭祀管理职能更为专业化,元代太常礼仪院博士还需兼管天文历法事务。
历史作用
该职官群体在清代政治生态中具有特殊价值:
据乾隆朝《大清会典》记载,太常寺博士年均参与筹备祭祀活动达32次,涉及礼器管理逾1500件,其专业程度直接关系国家祭祀活动的权威性。
参考资料
辽代高僧郎思孝与延庆缙阳寺.北京市文物局.2024-03-1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5 22:4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职掌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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