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不相预”是唐代
柳宗元在《
答刘禹锡天论书》中提出的关于天人关系的核心命题。他认为天是由元气构成的物质自然,无意志干预人事,强调“功者自功,祸者自祸”,主张人事存亡得失与天无关。柳宗元通过《非国语》《
天说》《答刘禹锡天论书》等著作系统批判汉儒的天人感应论及韩愈的
天命论,将神学批判转化为政治批判,提出政权合法性应基于仁德而非祥瑞。这一思想继承
荀子“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天道观,与刘禹锡“
天人交相胜”共同构成唐代天人关系理性化转向的标志,对后世
朴素唯物主义发展及山水审美观演变具有深远影响。
柳宗元否定天具有意志或道德属性,指出天由
元气构成,与人事遵循各自规律,二者“各不相预”。他强调自然现象与人间治乱无因果关联,反对将灾异、祥瑞视为天意,主张“受命不于天,于其人”。这一观点既批判了
董仲舒天人感应韩愈的天命论。
“天人不相预”命题集中阐述于《答刘禹锡天论书》,并在《非国语》《天说》《
贞符》等著作中展开论证。柳宗元通过辨析《国语》中的灾祥记载,揭露“推天引神”逻辑对政治的危害,批判君主将统治合法性依托于天命。
柳宗元继承荀子“明于天人之分”思想,将先秦自然天道观深化为“自然—人事”二元分立体系,与
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形成互补。其思想突破汉唐天人关联框架,推动
唐代哲学向理性化转型。
在贬谪期间,柳宗元虽坚持“天人不相预”的理性立场,却通过“
永州八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