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京省
太平天国时期设立的旧省份
天京省是太平天国政权于1853年定都天京(今南京)后设置的省级行政区。该省由原清朝江南省改制而成,治所设于天京,辖区涵盖今江苏南京、镇江、常州及安徽宣城、黄山等地。作为太平天国都城所在的核心行政区,其行政建制体现了宗教化特征,包含江宁郡、镇江郡、常州郡、太平郡等多级管理体系。随着1864年天京陷落,该行政区划随之废止。
历史沿革
1853年3月太平天国攻克江宁府(今南京)后,改称天京并定为都城。为强化都城地位,将原清朝江南省改置为天京省。该建制持续至1864年7月湘军攻陷天京为止。
行政区划
省级建制下辖五郡:
行政建制
施行军政合一管理制度:
地理范围
核心区域东西跨度约300公里:
包含长江下游两岸要地,控制着天京至安庆的江防体系,辖区面积约5.8万平方公里。
废止影响
1864年湘军破城后,清朝恢复江南省旧制。该建制存在期间:
参考资料
南京记忆| “天浦省”往事.南京市人民政府.2025-01-08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09 20:20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行政建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