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酋
官名
大酋(拼音:dà qiú),为汉语词汇,具有双重含义:一为古代酒官之长,二为古代对少数民族或外族首领的旧称。该词最早见于《礼记·月令》,郑玄注明确其周代对应官职为酒人。明代徐渭诗作描述大酋负伤情节。唐代波斯国大酋长阿罗憾显庆年间被召至唐廷,授右屯卫将军上柱国等职,担任拂林国诸蕃招慰大使。
释义
⒈ 古代酒官之长。
⒉ 旧称少数民族或外族的首领。
出处
礼记·月令》:“﹝仲冬之月﹞乃命大酋,秫稻必齐。”
郑玄 注:“大酋者,酒官之长也。於 周 则为酒人。”
三国 魏 曹丕善哉行》之四:“大酋奉甘醪,狩人献嘉禽。”
《宋史·林广传》:“广 发伏击之,蛮奔溃,斩 阿汝 及大酋二八人。”
徐渭 《凯歌赠参将戚公》诗之一:“战罢亲看海日晞,大酋流血湿龙衣。”
参考资料
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9-05-31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3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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