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护府是
唐代边疆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军政机构。该机构始设于
贞观年间,共置安西、安北、单于、安东、安南、北庭六大都护府,其中
安西都护府于贞观十四年(640年)初设于
西州,贞观二十二年(648年)迁至
龟兹并统辖四镇,显庆三年(658年)等时期多次晋升为大都护府,
北庭都护府于长安二年(702年)改置为大都护府。其职能包括统辖军镇戍堡、处理民族事务及管理屯田等行政事务
羁縻府州和
节度使体系,唐朝实现了对
西域、北方游牧民族地区的有效管辖。
大都护府兼管军事防务与行政管理,安西大都护曾兼领
碛西节度使,北庭大都护则统领伊西节度使。军事体系包含瀚海军(驻军1.2万)、
天山军(驻军5000)等编制,并通过军镇、
守捉、
戍堡三级防御体系保障
丝绸之路安全。行政职能涵盖屯田管理、驿馆接待及羁縻州府管辖,如
安西大都护府下辖濛池、昆陵等羁縻都护府。
安西大都护府管辖范围包括
天山以南及
中亚部分地区,治所
龟兹都督府遗址现存
通古斯巴西城址。
北庭大都护府统辖天山以北地区,其故城遗址可见内外双重城垣结构。单于大都护府管理
突厥故地,
安北都护府则统辖
回纥。
大都护府设正三品大都护一人,辅官包括从四品副大都护两人。下属官员包含正五品长史、正五品上司马各一人,处理日常军政事务。考古发现的'悲田寺'陶片印证了该机构推行社会福利制度,出土莲花纹地砖则反映中原建筑技术的西传。
通过设置大都护府体系,唐朝实现了对西域150余年的有效管辖,保障了丝绸之路的商贸畅通。该制度促进边疆地区融入中央行政体系,出土的
开元通宝等文物证实了中原货币制度的推行。
北庭故城遗址的考古发现,为研究唐代边疆治理提供了珍贵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