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相
吐蕃官名
大相,吐蕃官名,又称大论、大贡论,始设于赞普德珠布囊雄赞时期(早于松赞干布六代),为吐蕃官僚体系最高官员,拥有大玉字告身。其职责包括协助赞普制定法律、统领军队、主持冬夏盟会、出使外邦、清查户口征收赋税、惩处叛逆,由赞普与众臣商议任命,非世袭且任期不定。大相长期集军政大权,常与赞普发生权力冲突,七任大相中有五人因斗争致死。赤都松芒波杰赞普时期通过制度改革分散权力,698年外戚首次参与政务,701年出现贵族势力参与政务的过渡架构。后期废除独相制,改为由多名宰相组成的众相制共同执政。
职位介绍
吐蕃官名。
又称“伦蓝”、“大伦”。相当于我国古代的丞相、宰相。
优秀的大相
出使唐邦、为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的禄东赞及其子钦陵都曾任吐蕃大相。
最新修订时间:2025-08-04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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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职位介绍
优秀的大相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