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业
学术名词
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的一种,包括综合大学和专科大学、学院。大学专业分为普通教育本科专业、高职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
普通教育本科专业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目录每年更新发布。
二、专业目录包含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一般是指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求所设置的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
三、专业目录中涉及国家安全、特殊行业等专业由国家控制布点,称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四、专业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在设置专业布点时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五、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各专业修业年限由有关高等学校在设置专业布点时确定,专业目录不再单独列出。
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5文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10医学
12管理学
13艺术学
高职本科专业
21农林牧渔大类
2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2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24土木建筑大类
25水利大类
26装备制造大类
27生物与化工大类
28轻工纺织大类
2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30交通运输大类
31电子与信息大类
32医药卫生大类
33财经商贸大类
34旅游大类
35文化艺术大类
36新闻传播大类
37教育与体育大类
38公安与司法大类
3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高职专科专业
41农林牧渔大类
4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44土木建筑大类
45水利大类
46装备制造大类
47生物与化工大类
48轻工纺织大类
4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50交通运输大类
51电子与信息大类
52医药卫生大类
53财经商贸大类
54旅游大类
55文化艺术大类
56新闻传播大类
57教育与体育大类
58公安与司法大类
5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5 17:08
目录
概述
普通教育本科专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