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
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
期货、
掉期(互换)和
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
期货、
掉期(互换)和
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
金融工具。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基本特征有:
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
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全额交易,不需要实际上的
本金转移,合约的终结一般也采用
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到期日以
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货款。
外汇
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日或某日前以确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
金融产品。外汇
远期合约是
金融衍生产品中历史最长、
交易方式最简单的一种,也是其他几种基本衍生产品的基础。近年发展较快的一个
新产品是
远期利率协议。
外汇期货交易原理和
商品期货交易原理一样,都是利用
期货价格和
现货价格波动的趋合性,
期货合约临近
交割时,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将趋向一致的特点。在
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上品种、数量、
交割期一致而方向相反的交易,以在一个市场上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上的
损失,从而达到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的目的。
外汇期货交易主要的特点:交易是一种标准化约交易;交易是
保证金交易;外汇期货市场是一个有形的市场;交易实行会员制和每日结制度;参与者为
套期保值者和
投机者。
外汇期货交易中的
套期保值交易方法与一般商品期是套期保值方法基本一致,基本的方法可以采用
多头套期保值和
空头套期保值两种方法。
货币期权是一权利合约,指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称为
期权费)后,享有在约定的日期或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种
金融资产的权利。按买方的权利划分,期权可分为
看涨期权和
看跌期权。前者指买方有权以约定价格购买一定
金融资产,后者指卖方有权以约定价格出售一定金融资产。期权的买方享有购买或出售的权利,却没有必须购买或出售的义务。
货币互换是交易双方同意按一定的
汇率交换一定数额的两种货币,在协议到期时,双方按同样的汇率换回各自的货币。在此期间,双方根据交换的
金额相互支付利息。随着金创新活动的继续,在传统的
货币互换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互换方式,主要有:远期互换、指数互换、卡特尔互换、可断式互换、可展式互换等等。
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主要活动涉及货币互换、
货币期货以及上述交易的混合交易。从金融角度看,
货币期货交易和
利率互换一样,都与全球资本市场紧密相联。外汇衍生产品市场的独特之处在:外汇衍生产品的普遍性和
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汇率波动,给企业在国外的筹资成本和国际
组合投资的收益产生影响,从事跨国业务的企业集团或公司必须熟练运用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才能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据统计,发达国家金融市场投资风险中,
系统性风险占50%左右,防范系统性风险为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传统风险管理工具如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和证券
投资组合等均无法防范
系统性风险,外汇衍生产品却能以 其特有的
对冲和
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
汇率等基础产品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具有规避和
转移风险功能,可将风险由承受能力较弱的个体转移至承受力较强的个体,将
金融风险对承受力较弱企业的强大冲击,转化为对承受力较强的企业或机者的较小或适当冲击,有的甚至转化为
投机者的盈利机会,强化了
金融体系的整体抗风能力,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稳健性。
这主要是指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金融市场效率。前者体现为给企业提供更好规避金融险的工具,降低筹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后者体现为以多达2万余种的产品种类极大地富和完善了
金融市场体系,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实现风险的合理分配,提高定价效率等。
二、
外汇期权交易:期权合同可以允许合同持有人在未来以当前确定的价格买入/卖出,而且还是一种权力,而非义务。
外汇衍生产品可避险
保值也可投机获利,可降低风险也可蒙受风险,这种独特的双重性使衍生产品很难控制;因此外汇衍生产品有风险也有回报。
现货市场还不够发达和完善,
套期保值需求因风险意识不足还是很小,衍生交易的
法律法规严重滞后,衍生交易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还不够成熟。我国外汇衍生交易的政策取向是坚持有限度的试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