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丁
旧时被征召服劳役或兵役的青壮年男子
壮丁,读音为zhuàng dīng,汉语词语,意思是年壮的男子。指服劳役的民丁或到达当兵年龄的人。
服役形式
兵役法》,实际执行中通过保甲制度实施夜袭围捕、关押勒索等手段强制征丁。湖南地区1937-1945年间征募203万壮丁,实际到队仅157万人。
管理制度
清代建立丁册登记制度,要求所有年满十岁男丁必须登记户籍,漏登者施以杖刑广安县调查显示,壮丁征送完全依赖雇买与强拉方式完成。
生存状况
被征壮丁需忍受绳索捆绑、剃发标记等非人待遇,日供口粮仅1.5斤。据1943年河南统计,大饥荒期间仍强征20万壮丁,导致农业生产体系崩溃。清代文献记载庄头对壮丁实施毒打、奸占妻女等暴行。
社会影响
强制征丁导致农村劳动力锐减,河南地区1941-1943年间战死及伤残壮丁达30万人。民国末期民间自发组织武装反抗,中共地下党在四川组织集体抗丁运动。壮丁制度加速清代旗地经济解体,成为封建社会转型的重要推手。
参考资料
壮丁.百度汉语.2025-04-19
民国政府“抓壮丁”.广安市人民政府.2025-02-20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09 00:35
目录
概述
服役形式
管理制度
生存状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