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拨款
财政预算拨付的基本建设资金
基本建设拨款是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拨付的专项资金,用于完成年度基本建设工作量和新增储备资金。其金额由投资额、动员内部资源和新增为下年度储备资金共同决定,在财政核算中拨付时列为资产,核准后转为预算支出。拨款对象主要为具有基建管理职能的部门(如建设银行),而非直接拨付至建设单位。按资金来源可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拨款,前者通过限额管理或资金转账方式拨付,后者涵盖地方、企业等自筹资金。
定义与性质
基本建设拨款是国家财政为完成基本建设计划拨付的专项资金,具有无偿性。其性质区别于“基本建设投资”,前者是资金拨付量,后者为工作量货币化表现。
预算分类与管理
根据《投资大辞典》(2006年)定义,基本建设拨款分为:
核算与财务计划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基建拨款在拨付时作为一项资产处理,核准转销时转入预算支出。该拨款是建设单位财务计划的核心指标,也是建设银行办理拨款的主要依据。
拨款额计算
拨款额通过公式确定:基本建设拨款额 = 基本建设投资额 - 动员内部资源 + 新增为下年度储备资金。此公式体现拨款额与投资额的动态平衡,强调资金实际拨付量的计算逻辑。
最新修订时间:2025-05-22 15:29
目录
概述
定义与性质
预算分类与管理
核算与财务计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