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是衡量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导致自然增减的核心指标,定义为一年内人口增减绝对数量与同期年平均总人口数的千分比值。其计算公式为(出生人口数-死亡人口数)÷年平均总人口数×1000‰,该计算方法被纳入城乡规划国家标准体系。该指标与机械增长率共同构成城市人口增长率,前者反映自然变动,后者体现迁移因素影响,二者形成完整的人口统计框架。作为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核心条目,该指标自1999年起成为法定规划技术指标。
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通过出生与死亡的人口变动差值反映人口自然增减强度。按照国家标准GB/T 50280-98的规定,该指标以千分比为计量单位,其内涵特征包含三个维度:
根据2013年《
城市规划原理》案例分析,当自然增长率超过10‰时,需重点评估婴幼儿服务设施容量;若出现负增长,则需启动老龄化应对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