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调查是通过系统勘查地质环境与灾害特征,识别
崩塌、
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的基础性工作。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实施全国性调查,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辖区调查。调查需综合运用地质作用关联分析方法,区分自然地质现象与工程活动影响,建立灾害类型判别标准体系。调查结果为编制防治规划、划定危险区及实施监测预警提供数据支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立三级调查体系:国家级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实施,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域调查。调查需结合地质环境参数,建立包含地形地貌、岩土体特征等要素的数据库。该制度仍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