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州是清代土司制度下设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世袭文职长官,秩从五品。该职位多由当地部族首领世袭担任,在云南、贵州等地形成持续数百年的世系传承,典型案例如云南安宁州董氏九代世袭、黔中张氏十一代承袭土官知州等。
土知州作为
土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始见于
明代边疆治理中'以土官治土民'的实践。明代将此类官职纳入正式官僚体系,
清代明确其为土州第一等文职土官。其职能涵盖赋税征收、纠纷调解及地方治安维护,治所多设于各民族聚居区行政中心。
该家族在万历年间张承祖案件中,因土知州犯法收监后仍准其堂侄承袭,凸显世袭制度的稳定性。墓葬考古发现的青龙白虎壁画及楠木神主牌,印证土知州兼具世俗权力与宗教权威的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