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新设企业的土地处置方式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投入改制后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企业持有并依法行使转让、出租、抵押等权能。该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能源环保等民生项目,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施行。操作程序包含地价评估、处置方案审批、签订合同及办理登记等步骤,形成国有股权需由政府部门委托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定义与性质
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系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原划拨土地评估作价后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改制后新设企业,土地使用权由此转为新设企业法人财产。该方式具有有偿使用属性,企业不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取得完整土地权能。
政策依据
核心政策包括:
适用范围
主要应用于三类场景:
操作流程
实施包含四个关键环节:
权利义务关系
企业享有完整土地权能:
国家保留特殊管理权:
实践应用
制度创新
各地在实践中形成两项突破:
2024年沈阳市完成全国首例混改土地作价出资案例: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31 16:34
目录
概述
定义与性质
政策依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