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是1873年由比利时学者吉斯塔夫·罗兰倡议,11名学者在
根特创立的纯学术机构,不具有官方性质。该机构下设研究委员会定期讨论报告,每两年召开大会审议研究成果,已通过140余项国际公法与私法领域报告,研究成果获学术界与实践部门高度认可。其编纂成果包括《国际仲裁程序条例草案》《陆战法规手册》《国际海上捕获条例》等文件。《海战法规手册》等成果进一步扩展了研究领域。
根据章程11条,学会总部并不固定在那个城市,每3届(6年)换一个城市,曾经作为总部所在地的有:Ghent(3次)、Brussels(4次)、Lausanne 、Louvain(2次)、Hague、Geneva(2次)、Paris 、从2003年9月起,总部在比利时 Grez-Doiceau 办公。
1904年学会因支持国家间仲裁(一种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方法)获得
诺贝尔和平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