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中国对居民与非居民间所有经济交易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的统计制度,实行交易主体申报原则。根据2023年修订的《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申报范围涵盖跨境资金流动、金融资产交易等经济活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该制度,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多元数据采集方式,并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的规范化采集。
申报范围包括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其中“中国居民”定义为: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不含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