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中国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中国对居民与非居民间所有经济交易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的统计制度,实行交易主体申报原则。根据2023年修订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申报范围涵盖跨境资金流动、金融资产交易等经济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该制度,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多元数据采集方式,并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基础信息和申报信息的规范化采集。
申报范围与主体
申报范围包括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的一切经济交易,以及中国居民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状况。其中“中国居民”定义为:在中国境内居留1年以上的自然人(不含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等。
申报原则与方式
实行交易主体申报原则,具体方式包括:
数据采集规范
2023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明确规定:
职责与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承担以下职责:
处罚规定
未按规定申报的主体,外汇管理部门可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金融机构未履行数据采集义务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统计法律法规规章.霍邱县人民政府网.2023-10-06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6 12:38
目录
概述
申报范围与主体
申报原则与方式
数据采集规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