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时期
国家经济政策表述。其词义核心包含双重维度:一是所有制层面确认财产的国家归属,二是运营层面体现政府主导的管理模式。在1993年《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营企业 国营经济作为该词汇的具象化载体,包含两种形成途径:一是通过国家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经济实体,二是对私营企业实施国有化改造。新中国在对前国民党政府的工矿企业、金融系统、贸易公司和铁路、航运等官僚垄断资本没收、接管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国营经济。1949年底,国营工业的固定资产占全国工业固定资产的80.7%,掌握了全国铁路和其他大部分近代交通运输事业以及大部分银行业务和对外贸易。1956年底,99%的私营企业实现了
公私合营。1954年,
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规定了合营企业利润分配原则等。其典型组织形式涵盖国营工厂、
国营农场、国营商业银行及国营零售网点等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社会制度差异,国营经济呈现性质分化:在
资本主义国家,其属于
国家资本主义范畴,服务于垄断资本集团利益;在
社会主义制度下则构成
全民所有制经济,履行
国民经济主导职能。以我国为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通过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行业,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与民生基础供给。
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期间,我国通过没收
官僚资本与赎买
民族资本,建立起覆盖重工业、交通运输业和金融业的国营经济体系。这一时期的国营单位实行统收统支管理模式,企业利润全额上缴国库,所需资金由国家统一划拨。
改革前,
国营企业虽具优势但自主权较小,例如300元以上的设备更新均要上级单位批准。1979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改革进入“放权让利”阶段。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从1987年开始逐渐成为主要形式。
国有企业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化和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现代化、治理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建设方面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特定功能并承载着独特使命,是解放和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主力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坚实物质力量、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制度变革与创新的践行者以及以人民为中心立场的坚定拥护者。
国有企业已经成为腐败的“重灾区”,涉案金额越来越高,造成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窝案和串案特征明显,内部监督制约不够有力且权力更为集中。例如,
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张某某通过虚设债务和低估资产等手段将国有资产私有化,从中贪污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2.91亿元;广东物资集团下属广东航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挪用公款、受贿案中,陈某将2.17亿元国有资金挪用给私营企业主何某用于经营转贷活动,从中收受贿赂港币23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导致广东物资集团1.95亿元资金无法追回。
在学术研究中,对
国营企业的分析包括
政策性破产的实例、从
政治经济学角度审视
制度安排、探讨布局优化的演化逻辑、考察地方煤矿政策议题以及评估经营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