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校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实施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于2020年启动。实施单位是教育部,旨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发展历史
教育部于2020年4月13日发布《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启动遴选工作,计划在全国遴选96所国家级示范校,每省份设立3所。
2020年7月,
教育部公布首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名单,全国共确定了32个示范区和99所示范校。
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地要将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作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变革和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省级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示范校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法治校;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课程领导能力、课程建设能力、课程实施能力和校本教研能力;在推进教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高度重视课程改革工作,具备相应保障条件。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在申报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示范区、示范校建设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工作考核,确保示范建设工作和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遴选程序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学校填写申报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3所,教育部审核后公布名单。
二、突出重点,形成有效经验。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围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8号)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突出优势和特长,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进行积极探索,在开发选修课程、推进选课走班、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和完善办学质量评价等重点环节实现突破,创新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方式方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在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模式变革、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校要积极开展新课程培训基地学校建设,通过校长教师挂职交流或跟岗学习等方式,加大对薄弱高中和农村学校的对口帮扶力度。
示范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帮扶。
示范校工作任务包括: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新课程实施规划,完善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校本教研等制度;加强校本教研,探索形成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凝练经验,积极开展交流推广和对口帮扶。
三、健全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有关专业机构为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提供专业服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协调等工作,组织专家对示范区和示范校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宣传推广,对示范建设工作进行评估。
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制度、教师培训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保障,充分调动示范区和示范校的工作积极性。
各示范区和示范校要健全教研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加强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重难点问题的研究,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专业服务与支撑作用。
保障机制方面,教育部负责示范校的整体统筹和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管理和专业支持,教育部定期组织工作交流和成果推广,并在3年建设期满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学校名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