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益林
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功能型林地
国家级公益林是根据《森林法》及专项管理办法划定的重点生态区域,其核心功能在于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与生物多样性。通过法律明确将江河源头、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林下经济开发包括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要求地面覆盖度保持70%以上。截至2024年,全国共区划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1.2亿公顷,占森林总面积34%。
区划界定标准
依据2020年修订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定范围涵盖八大类生态敏感区:
遥感测绘与现地核查相结合的技术手段,确保精准落界。截至2024年,全国共区划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1.2亿公顷,占森林总面积34%。
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实施差异化管控: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分级保护实施方案,县级单位设立永久性界桩和公示牌,明确四至范围与管护责任人。
经营利用规范
在确保生态功能前提下,2024年新修订政策允许林下经济开发:包括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要求地面覆盖度保持70%以上。
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编制实施方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报省级林业部门审批。
动态调整机制
2023年动态监测显示,全国共调出公益林3.2万公顷,补进4.8万公顷,实现净增1.6万公顷。
监测与考核体系
构建三级监测网络:
考核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县区将扣减20%补偿资金。
生态补偿机制
明确省级财政与长株潭三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构成补偿主体体系,鼓励企业法人、自然人及社会团体参与。
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资金、省级专项资金(含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三市财政资金、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提取资金及社会捐赠,构成五维筹资体系。
创新性引入清水增量责任指标交易、碳汇质押贷款等市场化工具,同步推进绿化增量责任指标与碳汇资源权益交易,建立以碳汇增量为导向的生态修复评价机制。
根据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面积、质量及管护水平进行差异化补偿,支持林相改造及近自然混交林转化工程。
参考资料
主动回应.霍山县人民政府.2024-10-23
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网.2025-02-1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02 17:35
目录
概述
区划界定标准
分级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