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由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并授予的最高荣誉,主要面向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全面发展的企业。该类企业需具备承接重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能力,建立全面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同时满足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及综合实力要求,申报企业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且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
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例如
东莞市李群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获得认定。此外,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于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核自仪也于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培育期内的优势企业每年均须参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围为2022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的重要参考,连续2年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
培育满3年的优势企业须进行复核。2023年度的复核范围为2019年及以前认定为优势企业,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2年复核的企业。2023年复核范围内企业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复核的,将取消优势企业资格。
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参加申报和考核、复核的企业在线填报注册信息,按照相应条件和范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统一开展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国际标准测评,结合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情况,综合确定测评成绩。
申报推荐。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对2023年度测评合格的申报企业开展评审,在名额上限内确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名单,将评审情况和推荐名单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突出产业化导向,结合近期工作重点,广泛开展调研,强化政策协同联动,优化工具服务支撑,提高企业培育工作效能,更好发挥优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转化效益。
(二)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优势示范企业的联系、指导和服务,以专利产业化、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商标品牌价值提升等为重点,加大部门协同、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力度,着力打造更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转化效益高的企业标杆,助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