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是
北京市首条
自行车专用道,东起
昌平回龙观,西至
海淀后厂村路,全长6.5公里。
线路概况
基本介绍
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东起昌平回龙观,西至
海淀后厂村路,全长6.5公里,专用路全程共设置了8个出入口,出入口平均间距约为780米。这8个出入口分别位于文华路、文华西路、回龙观地铁站、育知东路、育知路、龙泽地铁站、京藏高速两侧辅路、龙域西路、龙域中街。出口设置1.8米宽坡道和1.4米宽梯道,并设置了助力系统。
北京市交通委发布通告明确,禁止行人、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车辆进入,仅服务非助力自行车通行。同时,骑行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
线路特色
专用路的沿线没有红绿灯,避免了交叉口对自行车骑行的影响。沿线还设置了潮汐车道和自发光的指路标志。在距离13号线较近的路段设置了隔音屏,提高了骑行者的舒适度。沿线还设置了一处服务区,骑行者可以在这里驻车休息。
自行车专用路主要服务于昌平回龙观和海淀上地地区两地的通勤交通,从出行特征分析,两地的交通出行具有明显的潮汐现象。自行车专用路宽6米,设置潮汐车道,用彩色铺装进行区分。其中中间1.5米宽的橙色车道的是潮汐车道,两边2.25米宽的绿色的是正常行驶车道。潮汐车道既可以满足高峰时间交通的需求,还能够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道路资源,减少工程投资,提高交通效率。
为满足不同骑行者的使用需求,提高便捷性和舒适性,专用路进出口坡道首次设置了自行车助力装置。该系统引进了荷兰自行车坡道助力技术,上行设置自行车传送带,减少使用者推行难度;下行设置阻力装置,提高安全性。目前共在6处高架桥路段的出入口安装了7套助力系统。在使用助力系统时,只需要把自行车轮胎放入助力系统凹槽中,助力系统就会启动,骑行者只需扶着车就可以前行。没有车的时候这套系统将会自动停止。
开通
2019年5月31日,北京
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开通,这是北京首条专门服务于自行车通行的道路,全长约6.5公里。
西延
据介绍,西延工程与回龙观至上地的自行车专用路连接,向西依次途经后厂村路(上地西路至永丰路段)、茉莉园南路(永丰路至永丰南路段),穿过百旺公园(永丰南路至太舟坞路段),到达京密引水渠绿道。
区别于首条自行车专用路的完全封闭式管理模式,西延工程将采用振荡标线加突起路标的方式,对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进行隔离。对全线12处公交站台采用非机动车道外绕处理,并在具备改造条件的路口增设二次过街
行人安全岛,提升非机动车行驶和行人通行的安全性和连续性。据介绍,西延工程计划7月底前完工。
西延工程完工后,自行车专用路全长将达到10.3公里,其中全封闭路段5.46公里、开放路段4.84公里。同时,将实现巡河路、园林绿道与
城市慢行系统的有机衔接,推进“水路绿”三网融合,进一步发挥绿色出行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市民更多采用“步行+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出行。
记者了解到,除了西延工程,自行车专用路还将“东拓”、“南展”。其中,东拓工程全长6公里,将沿同成街向东打通沿线断头路,利用霍营西路、建材城东路、太平庄北街、太平庄中街等既有道路打造,连通回天地区。
南展工程全长15.9公里,由自行车专用路向南,沿着上地东路、体大东路、荷清路、京张遗址公园,一直可以到达西直门地区,沿线沟通
中关村、五道口、西直门等多个商圈、写字楼聚集地。
南延
回龙观至上地的北京首条自行车专用路,将向南延伸至西直门。
自行车专用路南展工程,北起后厂村路与上地东路交叉口,与自行车专用路(回龙观-上地)相连,南至西直门外大街,全长约14.1公里。
南展工程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后厂村路-北四环)全长8.6公里;二期工程(北四环-西直门)5.5公里,将与京张遗址公园统一研究,同步实施。今年主要实施上地东路、上地东二路、荷清路三个路段6.3公里的现况路改造。
价值意义
昌平回龙观区域至海淀上地软件园区域直线距离仅3.8公里,但通勤距离长达6公里,通勤人口高达1.16万人。由于受京藏高速和京新高速阻隔,两地之间出行方式主要为地铁13号线,早晚高峰排队时间较长,平均出行时间约40分钟,出行效率较低。
由于专用路的通车,从昌平回龙观骑行到海淀上地软件园只需要26分钟的时间,将能有效满足市民的通勤需求,并缓解其他交通方式的拥堵现状。
管理通告
为加强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自行车专用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行车专用路为仅服务于非助力自行车通行的城市道路,禁止行人、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车辆进入。
二、在自行车专用路上骑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行右侧通行,不得逆向行驶。
(二)自行车专用路中央设置潮汐车道,应按照潮汐指示标志行驶。
(三)自行车专用路上禁止停车。因发生车辆故障等原因无法行驶的,骑行人应紧靠路右侧,就近出口推离自行车专用路。
(四)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骑行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
(五)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六)转弯时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七)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通行规定。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自行车专用路道路设施。
四、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或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实行交通管制。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自行车专用路管理单位依本通告进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