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监大夫
古代官制名
四监大夫,亦称四监,是中国古代官名,记载见于《吕氏春秋·季夏》。该官职职能存在两种解释:一说为周朝王畿内设置的监郡大夫,负责管理四郡,每县下设四郡,由四监大夫统辖;另一说认为其职责为主管山林川泽的管理事务。两种说法分别源自汉代
高诱
对《吕氏春秋》的注释与
郑玄
对《礼记·月令》的注解。
沿革
官名。同“四监”。一说为周朝王畿内监郡大夫。一说为主山林川泽之官。
出处
《吕氏春秋·季夏》:“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岛,以养牺牲。”高诱注:“周制,天子畿内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四监,监四郡大夫也”。《礼记·月令》郑玄注:“四监,主山林川泽之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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