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品是唐代绘画理论家
朱景玄在《
唐朝名画录》中首创的绘画品评体系,包含“神、妙、能、逸”四个等级。其中神品代表形神兼备的最高境界,妙品体现艺术构思的卓越性,能品侧重技法纯熟度,逸品则特指不拘常法的创新性创作。该体系综合前代
张怀瓘三品体系与
李嗣真逸品概念,首次将“逸品”独立为特殊品第,构建了复合层级架构,成为后世绘画批评的基准范式。
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中突破李嗣真《画品录》仅录画家名录的体例,以张怀瓘《
书断》神、妙、能三品为框架,吸收书法品评中的“
逸品”概念,形成四品体系。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绘画断代史著作,确立了以品格为核心的艺术评价体系。
朱景玄最初将逸品置于四品末尾,视为对常规品评体系的补充。北宋
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中将
逸格(即逸品)提升至首位,标志着文人写意画风的兴起。元代
倪瓒提出“逸笔草草”进一步强化逸品的美学内涵,其地位变化反映了不同时代的审美转向。
四品体系成为历代画论的核心参照,
张彦远《
历代名画记》的五等说、黄休复四格说均受其直接影响。宋代
邓椿《
画继》延续四品框架并调整品级排序,明代
王世贞等人进一步阐释逸品与
文人画的关系。该体系通过《唐朝名画录》等文献的传播,实现了从绘画品第到艺术品格论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