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存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核算非同业存款的负债类科目,涵盖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等类别,与“同业存放”区分不同吸收对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得通过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会计处理中需按存款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涉及本金、利息计提与支付等环节,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或名义利率计算利息费用。
“吸收存款”是负债类科目,它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
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
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
信用卡存款、
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是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
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
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
单位存款(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一)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存入资金的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交易费用)。
(二)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
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存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
利息支出”科目,应按合同约定的
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
应付利息金额,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本期应摊销的
交易费用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交易费用),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支付存入资金的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同时,应转销该项存入资金的交易费用和溢折价的金额,按本科目(交易费用)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交易费用),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按本科目(溢折价)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贷记或借记“
利息支出”科目。
(四)对于
活期存款,企业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金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
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项
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