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道闻,男,汉族,1966年3月生,
江西修水人,无党派,1988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9 江西工业大学工民建专业学习
1985.09--1988.07 江西工业大学结构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7--1991.09 江西工业大学讲师
1991.09--1994.07 华南理工大学结构工程博士研究生
1994.07--1996.01 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所干部
1996.01--2001.04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2001.04--2001.12 东莞市建委建工科主任科员
2001.12--2003.04 东莞市建设局总工程师(正科级)
2003.04--2003.10 东莞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副处级)
2003.10--2004.04 东莞市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2004.04--2014.03 东莞市副市长(其间:2007.07-2007.09 省第3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哥大班>学习)
2014.03--2018.10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2018.10--2025.0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担任职务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警告处分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4月23日将督察发现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广东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东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镇政府对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重视不够,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提标改造工程推进不力,畜禽养殖场清理不彻底,致使石马河水质污染严重。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省发改委副主任吴道闻(时任东莞市副市长,与茅洲河水质污染严重问题合并处理)行政警告处分。
违纪被查
2024年11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吴道闻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广东省监委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5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其中,免去吴道闻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能源局局长职务。
开除公职
2025年4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监委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省能源局原局长吴道闻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吴道闻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道闻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