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是中国古代文官体系中掌管文书事务的官职,始设于元代提举司,至明清时期成为
太医院专属医官职位。明清时期负责医疗文书管理与行政事务,同时在
五城兵马司等机构中亦有设置。其品级多为从九品,康熙九年(1670年)曾短暂允许穿戴六品冠带,但俸禄未变,至宣统年间才正式升为八品。明代李时珍之父
李言闻、清代同仁堂创始人
乐显扬均担任过该职。
吏目之职可追溯至元代提举司,后逐渐演变为专职文书管理的官职体系。明代将其纳入太医院官制,设'
太医院吏目'专司医案整理与行政统筹,五城兵马司亦增设吏目分管治安文书。清代沿袭明制,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太医院则例》仍保留该职位,吏目位列御医之下、医士之上,多为从九品。
李言闻明代医学家李时珍之父,嘉靖年间任太医院吏目。其任职期间整理宋代医案1800余卷,为《
本草纲目》编撰奠定文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