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目
元明清时期太医院等机构中的文书官职
吏目是中国古代文官体系中掌管文书事务的官职,始设于元代提举司,至明清时期成为太医院专属医官职位。明清时期负责医疗文书管理与行政事务,同时在五城兵马司等机构中亦有设置。其品级多为从九品,康熙九年(1670年)曾短暂允许穿戴六品冠带,但俸禄未变,至宣统年间才正式升为八品。明代李时珍之父李言闻、清代同仁堂创始人乐显扬均担任过该职。
历史沿革
吏目之职可追溯至元代提举司,后逐渐演变为专职文书管理的官职体系。明代将其纳入太医院官制,设'太医院吏目'专司医案整理与行政统筹,五城兵马司亦增设吏目分管治安文书。清代沿袭明制,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太医院则例》仍保留该职位,吏目位列御医之下、医士之上,多为从九品。
品级地位
在明清官制中,吏目长期位列官职末流:
职能与升迁
吏目需通过科举考试与专业考核方能任职,核心职能包括:
机构设置
吏目主要配置于两类机构:太医院系统明代设'太医院吏目'若干人,清代定额30人,分管各地进呈医案的校勘归档。乾隆年间增设'额外吏目'若干人应对突发疫情文书工作。
治安管理系统清代五城兵马司各设吏目1人,负责记录治安案件与囚犯档案,此类职位属未入流文职。雍正朝北京城内五司共配置吏目32人。
代表人物
李言闻明代医学家李时珍之父,嘉靖年间任太医院吏目。其任职期间整理宋代医案1800余卷,为《本草纲目》编撰奠定文献基础。
乐显扬清代康熙年间太医院吏目,在职期间系统修订明代医官制度文书。其编纂的《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成为清代太医院标准制药规范。
参考资料
太医院吏目是个什么官?.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8-07-1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0 17:3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品级地位
职能与升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