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郡是中国古代隋唐时期设置的郡级行政区。隋大业三年(607年)由熙州改置,治所在
怀宁县(今安徽潜山梅城镇),辖境大体相当于今安徽省
安庆地区。唐代天宝元年(742年)复置同安郡,至德二载(757年)因避安史之乱名讳改称
盛唐郡。该郡在隋代属扬州刺史部,唐代属舒州管辖,宋政和五年(1115年)改为德庆军节度。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
枞阳县为同安县,隶属
熙州。
大业三年(607年)四月,熙州改置为同安郡,辖怀宁、宿松、太湖、望江、同安五县,治怀宁县(故皖城,今潜山县城
梅城镇)。唐武德四年(621年)改同安郡为舒州,
天宝元年(742年)复置同安郡,至德二载(757年)因避安禄山名讳改称盛唐郡。
天祐二年(905年)为避朱全忠父讳再次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