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艺术研究院成立于2002年11月1日,是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机构集艺术理论研究、戏剧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于一体,承担
东北二人转和
满族说部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职责。作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其职能涵盖全省非遗工作的统筹与实施。此外,研究院通过承办艺术节、开展传承人记录工作及参与招投标项目,推动地方艺术发展。
2020年7月,研究院探索开展“艺研堂”活动,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提升基层文艺人才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能力.
2025年,研究院部门预算总收入143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8.71万元。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1179.71万元,项目支出253.73万元.
2024年8月,研究院举办单位由吉林省文化厅变更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法定代表人由孙桂林变更为李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