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州
南朝梁太清设立的州府
合州,别称庐州,是中国南北朝时期设置的州级行政区。南朝梁太清元年(547年)置,治所位于汝阴(今安徽合肥)。位于长江淮河间,巢湖之滨。
历史沿革
合州于梁武帝时期设立,属合州汝阴郡,为州、郡治。太清二年(548)八月,侯景反寿阳南下,今县境于三年(549)入东魏,仍为庐江郡,改庐江县为灊县,改属合州(治汝阴,今合肥市)。武定八年(550)五月,今县境属北齐,初仍旧制,设灊县、南始新县、北始新县,属合州(治汝阴,今合肥市)庐江郡(治灊县)。陈太建五年(573)五月,伐北齐,复改灊县为庐江县。时庐江郡仅领庐江一个县,属合州(治汝阴)。隋开皇元年(581年)改汝阴县为合肥县,改合州为庐州,属庐州,为州治。
行政区划
合州治所在汝阴(今安徽省合肥市),辖区包括庐江郡。隋开皇三年(583年),合州改名为庐州。
南朝梁太清元年(547年)七月甲子,改设合州于汝阴(今合肥)。以故合肥县为州名。太清二年(548年),合州入东魏,梁改治江滨。东魏及北齐初,仍为合州治今合肥。陈、北周仍旧制。北周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代北周,合州改属隋朝,仍其旧制。开皇三年(583年),废郡,撤县,改合州为庐州。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合肥市人民政府.2025-03-27
合肥市历史沿革.博雅地名网.2025-02-01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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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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