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
司法部直属法律援助事业单位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是1996年12月18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司法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局级。现任领导包括主任刘汉银、副主任何永诚等。该中心主要承担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及中国法律服务网运营等职责。中心自成立以来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建设,2021年《法律援助法》实施后修订《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具体包括: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承办法律援助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2、承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工作;
具体包括: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3、依法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
具体包括:承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申诉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4、承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中国法律服务网留言咨询及即时咨询运营服务等工作,指导各地法律服务网留言咨询及即时咨询运营服务工作;
具体包括:负责全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中国法律服务网的服务运营,监督管理驻中国法律服务网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工作;指导各地法律服务网服务运营工作。
5、承担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运营工作;
6、承担法律援助案例库建设工作;
7、承担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史沿革
1995年10月,司法部党组向中央编委办公室呈报了《司法部关于成立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的请示》。1996年3月,司法部成立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筹备组。1996年12月28日,中央编制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核批事业编制35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1997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揭牌。1999年2月28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将成立以来的首例法律援助任务指派给董绪公。筹备组撰写了并出版了若干理论文章及书籍,同时应邀出访多个国家考察外国法律援助制度。
中心简介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90号)、《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发[2003]18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部法律援助中心职能的决定》(司发通[2003]30号)等有关规定,1996年12月18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司法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局级。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司法部领导下,代表司法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履行以下职能:
内设机构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为司法部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内设综合处、业务指导处、调研处、培训处、运营服务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综合处:负责文秘工作及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局域网建设、行政后勤管理以及综合性的服务与保障工作,维护中心机构正常有序地运转。组织编写《法援快报》、《法律援助工作半月报》、《中国法律援助年鉴》,负责法律援助统计工作。
业务指导处:负责起草有关法律援助的工作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各地依法正确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社团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及组织办理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 组织交流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组织编写《中国法律援助》月刊。
调研处:负责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政策探讨;研究法律援助工作动态,调查研究法律援助工作出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指导法律援助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拟定由司法部委托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地方法律援助立法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全国人大、政协有关法律援助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审核中心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培训处:负责制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编写和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负责组织和培养法律援助培训工作的师资力量; 负责对省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及地、市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各地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工作。
运营服务处:负责中国法律服务网的服务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系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收集、编辑国外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资料;参与研究国外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实践,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国外经验和信息支持;负责与国外相关机构的联系,参与对外合作项目的谈判与协调,拟定合作协议;负责对外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负责国外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办理中心所邀请外方人员签证及法律援助出国人员的相关手续。
现任领导
主任:刘汉银
副主任:金勇
副主任:何永诚
副主任:桑宁
组织与经费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司法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局级。
该中心主要承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培训与理论研究、承办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申诉案件的法律援助、负责中国法律服务网的运营管理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维护运营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法律援助案例库及承办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43.5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5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61万元。基本支出808.44万元,项目支出235.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6.31万元,减少9.56%。“三公”经费预算7.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8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7.62%。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保有1辆机要通信用车外,无其它公车,且无新增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工作成效与评价
2023年度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对从各地抽取的部分案件进行了质量同行评估评查,通报显示优秀案件占比18.74%,良好案件占比21.25%,合格案件占比55.5%,不合格案件占比约4.5%,较以往3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案件质量总体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法律援助法施行后,司法部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修订和出台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2022年,12348热线共为群众提供咨询电话1200余万通,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中国法律服务网部级平台共提供网上法律咨询服务24万余人次、智能咨询服务170万人次,均为历史最好水平。
有观点指出,在司法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司以及改革为公共法律服务局之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有对全国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职能。
近期工作动态
2025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提质增效”工作重点,加快推动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中心着力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中国法律服务网打造为群众身边触手可及、高效便捷的法律顾问,优化服务流程。持续加强“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建设,对通过绿色通道提交的欠薪求助信息优先受理、快速转办、强化跟踪。同时强化宣传引导,抓实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
2023年8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何永诚一行赴湖北省考察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调研组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工作衔接机制、系统优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参考资料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机构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25-05-07
第一部分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2024-04-29
最新修订时间:2026-01-04 15:5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