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巡回区
法院下属部门
司法巡回区是美国联邦法院体系中的司法区划单位,依据1789年《法院法》设立。该制度最初将美国13个州划分为东部、中部和南部3个司法巡回区,每个巡回区设立一所联邦巡回法院。随着领土扩张,巡回区数量逐步增加,现全美共设立11个司法巡回区,各巡回区均设有联邦上诉法院作为中间层级审判机构。
参考资料
司法巡回区.大辞海.
司法巡回区 .中国知网.2025-07-18
美国的司法体系.media4.open.com.cn.2024-11-28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4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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