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刑寺
唐官署名
司刑寺系
唐朝
光宅
元年(684)由
大理寺
改置的中央司法机构,主掌重大刑事案件的复审与刑狱管理。该机构设卿一人为长官,官阶从三品,下设少卿二人、丞六人、主簿二人等属官分理庶务。
机构沿革
龙朔二年(662)
唐高宗
改大理寺为详刑寺,至光宅元年(684)武则天执政时期正式更名为司刑寺。神龙元年(705)
唐中宗
复辟后恢复大理寺旧称,期间废除司刑寺狱丞等职官设置。
组织架构
该机构实行分级管理体系:
职能权限
作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官员事迹
。
参考资料
所谓素材
.晋江文学城.2017-04-01
54、大理寺卿,少卿 ...
.晋江文学城.2017-04-01
2020-04-14 16:15:49
.腾讯网.2020-04-14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4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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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组织架构
职能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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