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籍是中国古代系统记录历史事件、人物与制度的典籍统称,其编纂形式历经演变形成多种体裁。
编年体以《
春秋》为现存最早著作,至《
资治通鉴》发展为编年史典范;
纪传体由司马迁《
史记二十四史纪事本末体由袁枢《
通鉴纪事本末》确立,以事件为核心独立叙事。此外,典志体、地理类、传记类等史籍类型进一步丰富了中国传统史学体系。
编年体。至北宋司马光编纂《
资治通鉴》,编年体发展为贯通战国至五代的通史巨著,建立考异、目录等辅助系统。
纪事本末体。清代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等著作突破改编模式,通过独立采集史料实现体裁创新。
除三大主流体裁外,典志体以杜佑《通典》为代表,开创政书类典籍编纂体系;地理类含郦道元《水经注》等区域性历史地理著作;学案体如黄宗羲《明儒学案》系统性梳理学术流派。
史籍编纂体系的确立为
中华文明保存了连续三千余年的历史记录,其中《史记》确立的纪传体例被
东亚通鉴学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等衍生著作,拓展至专题历史研究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