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金融制度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当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者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与其进行交易客户的款项可能来自犯罪活动时,必须迅速报告的制度。
主要影响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规的修订完善,监管对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要求持续强化,建立了更为严格的双罚制机制。
2025年北京银行及浙江松阳农商银行的处罚案例中,除机构受罚外,相关责任人员均被追责,后者涉及财务会计部、古市支行、金融市场部等多个部门责任人员被处罚(例如,财务会计部吴某丹因未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罚2万元、古市支行刘某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1万元、金融市场部叶某伟因未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2万元),体现双罚制覆盖前中后台的全面实施特征。
此外,2025年12月,工商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处罚,其中涉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17名责任人同步被罚,罚款金额在2万元-15万元不等,其中有4人同时被警告。
2025年12月31日,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要素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等多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43.77万元。
报告标准
2025年12月,浙江松阳农商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等7项违规行为,被人民银行处以警告及115.1万元罚款,其中3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万至2万元罚款。
2025年12月10日,工商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
通过制定《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31项属于可疑外汇交易的情形,其中与外汇现金交易有关的可疑情形有11项,与外汇非现金交易有关的可疑情形有20项。同时考虑到我国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复杂性,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无法完全列举可疑交易情形。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实施,监管部门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处罚力度显著加强,2025年北京银行的处罚案例表明,双罚制(既罚机构也罚责任人,如2025年12月松阳农商银行案中3名责任人员被处以1-2万元罚款)已成为常态处罚机制。因此上述规章中规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可以根据反洗钱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人民币和外汇可疑交易的报告标准及其他交易行为。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3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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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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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